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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2009-01-07 16:59:00 来源:博览群书 河西 我有话说

一朵火,不独是个能燃烧而温暖的东西,而且是家庭悠久生活的一个象征,游子久别归来所向往的欢乐、营养和庇护的永久的泉源的一个标帜。人与炎炎烈火相触,必致受伤,但在炉灶中他却不加畏避,反而向它崇拜,并且为它而战斗。

杜威在《哲学的改造》一书开篇,为了证明人

和下等动物之间的差别,他以火为例――因为人有记性,而且保存着且记录着他的经验,所以火就不再仅仅是物质的火,它成了象征,成了一种精神性的存在。

革命的火种

革命以一种反和平的方式传递着火种。

1930年1月5日,毛泽东发表了脍炙人口的宣言式文章:《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一种一贯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毛泽东强调,革命的高潮期不是遥不可及,而是近在眼前,有迅速到来的可能。在革命低潮期,革命的火种虽然看似微不足道,但它呈燎原之势却可能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到来。

从列宁和托洛茨基创建苏联红军开始,红色就是左翼革命的专用色,它是火焰的符号。托洛茨基的名言“以革命的火炬烧掉旧世界”曾经让在苏联留学的蒋经国热血沸腾。而毛泽东算不算一个普罗米修斯似的盗火者?一团革命的烈火一直在毛泽东的胸中燃烧,直到他的晚年,仍然没有熄灭。《革命道德――关于革命者的精神分析》的作者威廉・H・布兰察德在谈到卡尔・马克思的时候,这样来描述他和普罗米修斯之间的区别:“马克思在与上帝做着斗争,他极力模仿普罗米修斯。但他不是要从上帝那里盗火,他将用他的智慧表演出惊人的技艺,他将撼动地球和天庭。要达到这一奥林匹斯诸神才有的威力,就必须超越所有那些发自民族的和文化的偏见的智慧。”毛泽东也在撼动着地球,但他似乎更愿意让自己和普罗米修斯合二为一,他用火焰预言并推动着革命的高潮,却没有警惕到杜威所谓“人与炎炎烈火相触,必致受伤”的结论。布朗基说社会主义是带电的火花,它照耀并激励着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也只有在这些学说的鼓舞下才会行动起来,才能燃烧起来。燃烧的结果是“对城堡开火!打倒财主!处死剥削者!”这些欢呼声携带着狂热的暴力,缔造着乌托邦的乐园。

于是,红色的火焰汇聚成了红太阳。太阳灼热的光芒也让歌颂着太阳、写下《太阳・七部书》的海子感到不适:“麦地/别人看见你/觉得你温暖,美丽/我则站在你痛苦质问的中心/被你灼伤/我站在太阳 痛苦的芒上”(《麦地与诗人・答复》)。这是火焰/太阳的辩证法。狂欢与日常,火焰的温度和范围都需要一点控制,强了,成了火灾;弱了,连蕃薯都烤不熟。

国会纵火案与火烧圆明园

作为革命的反面,希特勒也敏锐地注意到火与政治的关系。他觉得,与其让共产党人掌握主动,还不如先下手为强。嫁祸于人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而纵火,看来真是大逆不道。在国会起火后的第二天,普鲁士政府发表了一项长篇声明,宣称他们发现了共产党的文件,上面写着:“焚毁国会是流血暴动和内战的信号。”

当时的德国副总理弗朗兹・冯・巴本正在款待年老体衰的总统冯・兴登堡。在后来的《回忆录》中,他写道:“突然,我们看到窗外有一道红光,并且听到街上有人在喊叫。有一个仆人匆匆到我身边低声说:‘国会起火了!’我马上转告总统。他站了起来。我们从窗口可以看到国会的圆尖顶,仿佛被探照灯照亮了一般。隔一会就冒出一道火舌和一团浓烟,使你瞧不清轮廓。”

戈培尔和希特勒一到现场就马上宣称:这是一件罪行,是共产党犯的罪行!确实,一位共产党员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荷兰共产党员马里努斯・范・德・卢勃是个对纵火有着特殊癖好而且头脑愚钝的激进主义者,他偷偷潜入国会议长府,放了几把火。这真是天赐良机。卢勃马上给逮了起来,他们真想马上把他绞死。但是,卢勃仍然是替罪羊,他放的火很快就给人扑灭了,真正的国会纵火案都是纳粹操纵的结果。因为在1942年希特勒生日的那天,也许是为了表功,戈林突然打断大家的谈话,大声说:“真正了解国会大厦的,只有我一个人,因为是我放火把它烧了。”

如果说国会纵火案这次自导自演的丑剧还不敢太过张扬,那么殖民主义者的火焰就要嚣张得多。英法联军错误地认为,通过向中国的起义领袖项羽学习,就可以摧毁秦始皇后人的战斗意志。当然,中国人自认为是汉族,秦始皇的文功武治对他们来说似乎有点遥远。而且,火烧阿房宫的往事由于缺乏实证,让现在的考古学家们产生了一些难以排解的困惑。阿房宫考古队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李毓芳研究员在考察了阿房宫遗址后发现,夯土台基面的东、西、北三面有墙、南面无墙。三面墙所围区域内没有秦代堆积层,没有宫殿建筑遗迹,也没有发现火烧痕迹。于是,他大胆猜测,火烧阿房宫的故事可能和许多演义传奇一样荒诞不经。

火烧阿房宫也许只是野蛮行径的一次幻想,火烧圆明园则被确认是文明人所做出的最野蛮的行径之一。咸丰皇帝虽然体质虚弱,却很要强,而且显然高估了八旗子弟的战斗能力。他命令手下扣留英领事巴夏礼,以一种罗慕路斯大帝似的方式令英方震怒。1860年10月13日,僧格林沁兵败如山倒,联军攻陷北京。额尔金以被俘的39人中死了20人为由,下令焚烧圆明园,作为献给清朝皇帝的见面礼。10月18日,英法联军开始纵火,连烧三日三夜,大火烧红了天空和大地,将清政府一百五十年经营的御苑,所有的园庭、殿阁、楼台、馆榭,统统付之一炬。这场大火确实令清政府尊严丧尽,恭亲王答应了英、法的一切要求,另付因被捕而死亡的员弁恤金五十万两。不过,差不多是一百年后,形势发生了逆转,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埃德加・斯诺在面见毛泽东时隐晦地表示:火烧英国代办处是“文革”失控的重要标志之一。

火:古典社会的伦理悲情

在消防队正式组建之前,火攻常常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三国演义》中南方水乡的吴国似乎特别喜欢用火,火烧赤壁、火烧连营让魏蜀两国无功而返,损失惨重。古代用五行生克来讲朝代兴亡替代,迷信的五行论者认为,每一个朝代都与五行一一对应。这种思想为邹衍所创,本来依照五行相克的次序来排列。他说:虞土,夏木,殷金,周火,秦水,所以汉初自认为是土德。但刘向父子却反其道而行之,改五德的次序为五行相生。黄帝既然以黄为名,黄为土色,其为土德,无可移易。这样一来,依五帝的次序,颛顼水德,帝喾木德,尧为火德,尧以后则虞土、夏金、殷水、周木,因为秦时间太短,被视为闰位,不算入五德相承次序。这样汉就成了火德,“火欲殂”就是汉朝将亡的征兆。依照他们的看法,我们也许可以说,刘备的防火意识不够强,是他难以实现汉帝国伟大复兴的最大障碍。

在中国古典思维中,大火一直是伦理与强权之间矛盾冲突的体现。最著名的例子是介子推的故事。这位孝子宁愿被火烧死,也不愿离开自己的母亲独自下山报效朝廷。春秋时期另一位被火烧死而载入史册的是一位烈女。吕思勉在《吕著中国通史》中引述《礼记・丧服四制》的故事:鲁君的一个女儿,嫁给宋国的国君,称为宋伯姬。一天晚上,宋国失火,伯姬说:“妇人夜出,必待傅姆。”傅姆是老年的男女侍从。她觉得一个文明的妇人,如果在晚上单身夜行,不免给人以口实。傅姆不至,不肯下堂,遂被火烧而死。

《水浒传》中火烧草料场再次让林冲忠君报国的封建思想落了空,而格非的长篇小说《敌人》一开始的那场大火仿佛巨大的阴影照临赵氏家族每一个成员的内心。这场大火既可以看作古典时代即将消亡的隐喻,又是现代文明必须面对的遗产,它在格非的小说中制造了许多伦理悲剧。《敌人》中的所有人几乎都在孤独和压抑之中发生了心理变态,乱伦、窥淫癖、抑郁症、禁欲和纵欲、偏执和饶舌,这些精神病症取代了乡村的淳朴、诗化经验而被改编成一出荒诞剧――最令人瞠目结舌的就是赵少忠对自己儿子痛下杀手、对自己的女儿柳柳施暴的情节设置(虽然他没有明说),难道中国农村社会的古典伦理规范真的在一场缔造现代化的革命大火之后丧失殆尽?

《荒原》第三节“火的布道”也是一次毁灭性的大火。苦闷的基督徒艾略特投向佛教的怀抱,他试图来一次凤凰涅?式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他激动起来:

燃烧,燃烧,燃烧,燃烧

啊,主,你拔我出来

啊,主,你拔

燃烧。

古典社会的伦理悲情,到现代娱乐社会不免就成了两情相悦分分合合的作料。当巩俐在《古今大战秦俑情》中“奋不顾身,投进爱的红火”,用一种哀怨的眼神对张艺谋流连时,叶倩文唱起黄?作词、黄?和老搭档顾家辉作曲的《焚身以火》,也是如泣如诉,令人断肠。

《观物内外篇》说火是太刚,水是太柔,火是激情的表征。台湾的魔岩公司在中国内地打造摇滚品牌,第一张合辑取名“中国火”,由于没有水样太柔的台湾抒情歌曲的衬托,整张唱片实验有余,可听性方面终究有点挑战内地听众耳膜的意思,红火了一阵子,出到第三张后就难以为继,摇滚乐的先驱者终究要走上布鲁诺走过的道路。他们用自我的牺牲来印证一条真理:火是光明。

宗教、规训与惩罚

“在我的农庄里,当我认为必要时,我也将用雷和火来净化。”一位俄国领主对其农奴训话时大言不惭地说道。俄国的农奴制度虽然不足为训,但他的话至少证明一点,人们相信,火是可以净化人类的肉体和心灵,正如《少林寺》中舍身自焚的方丈让多少刚刚走出“文革”阴影的中国人再次领略了人性的魅力。某些苦行者的自焚是对凤凰的模仿。按照古代阿拉伯人的观念。凤凰每500年从阿拉伯飞到埃及,在埃及的赫利俄波利斯将自己的父亲焚化或者把它埋入阿拉伯松香做的蛋内。据说它活到500岁、1461岁或7006岁时都会自焚,然后返老还童。

既然火具有这样的魔力,拜火教徒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当马可・波罗抵达一座名为卡拉・阿塔佩里斯坦的城堡时,他第一次见到拜火教徒接上了头。根据马可・波罗的研究,拜火教的起源是这样的:三位波斯哲人去礼拜一位刚出生的先知,这个婴儿给了他们一个紧闭的箱子。在好奇心所驱使下,他们打开了箱子,发现其中装着一块其貌不扬的石头,觉得自己受骗了。就将石头扔入一个坑中,谁知石头却马上燃烧了起来。他们这才知道这块石头并非俗物,就将一点火种带回了家乡,把它放在一个教堂里,将其供奉为神。

波斯拜火教的教徒们崇拜的是光明神奥尔穆兹德,这和崇拜太阳神阿波罗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但在中国,不论是祆教还是摩尼教,都难登大雅之堂,所以金庸只能将其神秘化,用了一个更加中国化的方式来指称他们:明教。

火与宗教的关系一直非常密切。基督教动不动就用火刑,佛教徒则第一次在中国推行火葬,道教徒用火来炼丹,结果吃死了很多人,至于大炼钢铁算不算一种宗教式的狂热则需要后人来评判。在很多时候,火被仪式化了,但在一些实用的场合,火仍然在发挥着不可动摇的作用。

荷兰学者约翰・古德斯布洛姆在《火与文明》一书中论述了火与规训惩罚之间的关系。基督教在迫害异教徒的过程发现了火的恐吓作用。一是火刑,用以处死那些宣扬异端邪说的人;另一个则是地狱与炼狱的知识恐吓。在950年至1250年间西欧迫害运动的兴起时,异教徒、犹太人、麻风病人、鸡奸者、通奸者、巫师都遭到了惨无人道的火刑的招呼。毫无疑问,宗教政权通过对他们的火刑迫害,统一了意识形态方面的认识,巩固了政权,虽然手段毒辣了一点。不要忘了俄国那位出口成章的地主的箴言,火是一种净化工具。最大的痛苦还不在于生前的皮肉之苦,死后那烈火遍布的地狱场景才让虔诚的教徒想起来就害怕。尼德兰的画家博斯画过炼狱中的苦境,17世纪意大利耶稣会神父彼得罗・皮那蒙蒂是位想象力丰富的文学家,他写道:

每个受罚的人,都会像一个炙热的烤炉,胸腔内外炙热难耐,混浊的血液在血管中沸腾。头骨中的大脑,胸腔中的心脏,躯体内的脏脾,莫不如此。

只要他还没有炼就孙悟空的金刚不坏之身,他就一定会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化作一缕青烟。1600年2月17日,喜欢讨论飞马的占卜的布鲁诺被罗马冷酷的宗教裁判所宣布死刑。在罗马的鲜花广场上,布鲁诺高声说道:“你们向我宣布判决,比我听到宣判死刑更加恐惧。”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么勇敢,伽利略面对火刑的刑罚退缩了。布鲁诺本来也可以明哲保身,但是他对那些毫无天文知识的人说:我并不准备认罪悔过,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为什么事情悔过。在火焰面前,他选择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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